当前
(相关资料图)
赣州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
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
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已有人被抓……
案例一
8月6日
小汽车驾驶人余某搭载4名乘客
从赣州市火车站前往龙南
在大广高速龙南东服务站
被公安机关查获
据了解
余某与乘客协商收取费用80元/人
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
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
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8月初,龙南警方接线索举报
有辆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
常年往返于广东、龙南两地
接到举报后,龙南警方
立即联合市交通局执法大队开展分析研判
迅速摸清该车辆行驶轨迹
经过几天的行车轨迹追踪
民警发现该车辆确有嫌疑
8月10日16时许
该车已经离开广东连平往江西方向行驶
民警迅速在杨村镇高速路口进行拦截
当日17时许
车辆从杨村镇高速路口驶出后
驾驶人发现有执法人员正在开展整治
立即改变行驶方向
往杨村镇蔡屋驶去企图逃避检查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
驾驶人已逃离现场并将乘客分散转移
民警现场联系驾驶人到现场未果
便将该车辆拖至东江停车场暂扣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
警
提
醒
一、车况差。“黑车”当中,多为二手车、拼装车、三轮营运车,甚至是报废车,车况普遍较差,没有任何安全系数可言。
二、获赔难。因为不属于营运车辆,司机不能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将无法获得保险理赔,乘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乘坐黑车,就要承担被甩客、倒客、宰客的风险。
如对车辆情况有怀疑,可要求运输方出示相关证明,切勿因为贪小便宜去乘坐非法的“黑”客车。
温馨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
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
乘车时要通过正规客运企业
选择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
不因贪图便宜或方便
而乘坐违法运营的“黑车”
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赣州发布
编辑:徐麟、实习生王雅慧
复审:朱华
审签:万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