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构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模式
2023-08-24 20:23:15 黄冈日报


(资料图)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黄蔚钦 余聪)黄冈市将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列入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从法治的高度创新构建“一二三四”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模式,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服务市场主体质效。

明确“一个核心”,贯穿机制建设。市财政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大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按照“围绕核心、践行理念、贯穿始终、形成闭环”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出台了《黄冈市市级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指南》,形成“多渠道受理、前置处置、依法处理、公示回复”工作闭环,探索建立了“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处理机制。

依托“两条主线”,明确办理流程。依托质疑投诉指南。质疑方面,要求采购人、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等信息;投诉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冈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受理渠道、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等信息,进一步提高了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依托多渠道处理途径。完善黄冈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功能,打造平台、网站、邮件、信函、电话热线和现场投诉等六种渠道相结合的投诉处理模式,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目前,市财政局全环节在线处理投诉件3起。

建立“三个机制”,创新提质增效。建立“接诉即办”机制,明确受理标准。充分利用在线质疑投诉渠道,建立“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即办、有诉必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受理并回应投诉质疑,主动与资料缺失或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投诉沟通解释。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办结5件“接诉即办”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建立“提前介入”机制,优化处理模式。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项目质疑1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备,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法律政策提示和答复提醒。今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共收到质疑17件,质疑转化为投诉件仅2件,质疑化解率达88.23%。建立“纠纷调解”机制,靠前化解矛盾。通过约谈当事人或召开协商会等形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目前,市财政局召开协商会3次,成功调解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件1例,引导投诉人依法撤销投诉2例。

做好“四个坚持”,确保机制运行。坚持台账登记,压缩处理时限。明确专人每周梳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建立答复办理工作台账,及时提醒责任单位加快办理。今年,全市共受理投诉18件,投诉事项的平均办结时间在14.2个工作日,远低于规定的30个工作日。坚持“风险审查”,优化审理程序。建立法律顾问与内设法制机构“双介入”工作机制,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有效降低法律风险。针对较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投诉件,财政部门邀请专家召开质证会。今年,市财政局组织召开质证会2次,邀请专家8人次。坚持“以裁促管”,推动源头化解。针对投诉较多的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评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通过建立约谈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等方式,压实各方责任,着力在质疑环节解决矛盾纠纷。目前,已累计约谈采购人和代理机构12人次。坚持“专员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建立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定期组织裁决人员和单位采购专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今年,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3次,累计培训600余人次。

(责编:白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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